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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继续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2022-12-06 16:20:56 来源: 焦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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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近日,记者从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了解到,今年我市将继续执行烟花爆竹全域禁售禁燃禁放政策,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而对于违反禁售禁燃禁放规定的人员,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如果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出现致人伤亡、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等情形,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行为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日常生活中,市民如有发现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以直接拨打110、12350或者各地禁燃禁放禁售通告中公布的举报电话,还可以向在街面巡逻巡查的执勤民警现场举报。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禁燃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绿色环保的方式庆祝节日,引导、劝阻家人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绿色、清新的节日环境。

(记者韦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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