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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观速讯丨最高奖励200万元!
2022-08-22 09:58:58 来源: 焦作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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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日前,我市出台了《焦作市招商引资优惠支持政策》,对引荐项目有哪些要求,对引荐单位有哪些奖励?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引荐项目属于外资项目的,合同投资额须在1000万美元以上;属于内资项目的,合同投资额须在1亿元以上。世界500强企业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或合同投资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建成投产2年内年度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内外资项目,不受投资额度限制。

只有项目落地才能进行奖励。

新引进项目投产达效的,自项目设立企业注册登记日起3年内,按外来投资者实缴注册资本的3‰给予奖励。

凡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央企、隐形冠军等龙头企业,投资额度经审计确认超1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以及投资额度经审计确认超1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项目,达到奖励标准的,在享受上述奖励的基础上,另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新引进企业地区总部经济项目的,自纳税之日起,按年度地方财政贡献10%的等额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

单个项目符合多项优惠政策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予以奖励,不重复计奖,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成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符合条件的,争取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奖励。奖励标准是:项目到位资本金每5000万元给予10万元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项目只认定一个引荐单位,项目投资者不得以引荐单位就自身投资的项目申请奖励。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适用于哪些范围?市外投资者投资符合我市产业政策且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注册地及统计关系在我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新设立企业,适用本政策。市外投资者与本市企业合作投资且新引进的投资资本占重组后企业资本金40%以上的,视为新设立企业。

(记者赵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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