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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亮点!两种缴费方式任您选择,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也可参保
2022-07-26 15:53:05 来源: 焦作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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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以下简称大额补充保险)是对参保人员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和延伸,可以有力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了增加我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防风险能力,我市从2022年7月1日起实行市级统筹。全省新的信息系统上线后,我市广大参保职工人员的异地就医需求,将不断得以改善,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方式也将出现新的变化。这也填补了我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空白。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征缴科获悉,我市于近日出台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方式新政策,切实做好大额保险征缴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大额补充保险待遇。


【资料图】

两种缴费方式任由您选择

据悉,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大额补充保险费将统一由税务机关征收,征收信息系统要求参保单位一次性全额缴纳大额补充保险费。按照我市现行大额补充保险政策规定,其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各负担一半。参保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下面的一种缴费方式缴纳大额补充保险费。

第一种缴费方式:由参保单位按缴费标准(180元)以单位整体(含退休人员)向税务机关缴纳大额补充保险费(含个人负担的部分),个人负担部分由单位负责扣回。

第二种缴费方式。参保单位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将单位参保人员分为在职人员户和退休人员户两个部分。退休人员户的大额补充保险费委托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从个人账户中全额扣款缴纳(180元),参保单位(90元)负担的大额补充保险费部分在3个月内打入退休人员银行卡中。在职人员户中的参保人员的大额补充保险费由参保单位负责统一向税务机关缴纳(180元),个人负担部分由单位负责扣回。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也可享大额补充保险待遇

以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只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无法参加大额医疗保险,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更新,现有的政策已满足不了当前所需,应广大失业人员所需,借鉴外地市先进经验,经过多方调研、测试和研究,此次,我市出台的新政策将“失业人员领失业金期间也可以参加大额补充保险”纳入其中。

失业人员凭失业证件(或证明失业身份及时间的文件)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参加大额补充保险的书面申请。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其领取失业金期限和本人失业前大额保险费缴费情况,核定应缴纳大额保险费的期限和金额,由失业人员缴纳,既可采用现金或银行卡转账方式缴纳,也可申请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上的资金缴纳。申请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上的资金缴纳的,需提供本人的书面授权书。

领取失业金人员在失业之前已经参加大额补充保险并且已经缴纳本医保年度(下同)大额补充保险费的,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同步享受大额补充保险待遇;未缴纳本年度大额补充保险费的,应缴纳本年度剩余月数大额补充保险费,从缴费当月起享受大额补充保险待遇。领取失业金人员在失业之前未参加大额补充保险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大额补充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有变

根据新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同时应参加大额补充保险,享受大额补充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大额补充保险费可以采用与缴纳职工基本医保费相同的方式缴纳;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且无代理机构管理的,本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书面授权书,由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从其医保个人账户扣款缴纳。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代理机构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由代理机构负责将大额补充保险有关政策规定通知到退休人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并收集退休人员关于医保经办机构从其医保个人账户扣款缴纳大额补充保险费的书面授权书,集中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和递交授权书。退休人员因特殊情况难以直接提供书面授权书的,可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授权代理机构填写授权书,代理机构应将其发送的短信、微信等截图或说明附在授权书后。没有个人账户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采用与在职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保费相同的方式缴纳大额补充保险费。对个别不愿缴纳大额补充保险费的人员,本人应写出不愿参保的承诺书报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需要提醒广大参保人员的是,由于现医保系统计算机程序暂不支持大额补充保险费一次性趸交,在计算机程序修改完成之前,可遵照大额补充保险经办要求,按应缴费月份至医保年度最后一个月的大额保险费缴纳。

(记者 杨珂 线索提供:陈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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