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快报!今日18时至7月1日8时全市暂停职工医保服务
2022-06-30 09:43:32 来源: 焦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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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年度是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昨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今年我市职工医保年终结算工作安排,6月30日18时至7月1日8时,全市暂停职工医保服务。期间,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将不能提供医保登记、刷卡结算等服务。

关于跨年度住院年终结算工作,我市要求,预计6月30日前可以正常出院的参保职工,须在6月30日18时前办理出院,并进行医保结算。本次住院费用较低且未进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的参保职工,原则上不做年终结算,跨年度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累积到下一年度。

针对参保职工本次住院费用较高的、参保职工当前已进入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的、参保职工自己要求做年终结算的三类人群,为避免占用新一年度的医保累计报销额度,各定点医院须在6月30日18时前办理出院结算,7月1日再办理自费入院(具体时间应与上次出院时间保持在24小时之内),待年度结转工作结束后进行医保登记。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入院诊断编码须与年结前的出院诊断编码完全一致,起付线可通过连续住院政策进行减免。

暂停医保服务期间,新入院的参保职工暂时按照自费入院办理,待职工医保服务重启后再办理医保登记。

市医疗保障局提醒,6月30日18时前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定点医院应为其办理出院并进行医保结算。从7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启用新的住院起付线及限额标准:省级和省级以上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2000元;市级三级医疗机构为1200元;市级二级医疗机构为800元;市级一级医疗机构为300元。一个医保年度内两次或两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关于省内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继续参保的,办理年终结算后原转诊信息继续有效,无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换统筹区参保的,需重新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关于省外异地就医患者,作为就医地,省外跨年度住院患者不办理年终结算手续,出院时正常结算即可。

(记者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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