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环境污染重复举报管理规定
2022-03-02 09:44:14 来源: 焦作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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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的标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前,焦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发《关于印发焦作市环境污染重复举报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环境污染重复举报加大处置力度,推动污染问题的解决,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通知》规定,一是精心梳理,每月识别。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投诉管理部门每月定期完成重复举报筛选识别,建立重复举报问题清单,明确督办责任。二是分级督办,逐一核实。根据重复举报次数,逐次逐级提升办理级别,同时对重复举报的调查要全面、客观、公正,查证属实的要依法查处到位。三是多措并举,化解纠纷。对存在纠纷的,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委、社区以及投诉人所在工作单位基层化解矛盾的优势,通过走访座谈、征求意见、行政调解、宣传引导等方式,积极化解矛盾;另一方面要注意文明用语,耐心热情,确保整改问题有力度,化解矛盾有温度,合理诉求依法保障,不合理诉求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四是严格督办,一案双查。对每个督办事项都要做到全程跟踪催办;对县(市)区重复举报件办理报告要从严审核,签字把关;对再次发生重复举报的,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一案双查规定》相关要求,适时启动一案双查。

(记者 朱传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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